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学生在学校组织的学科竞赛、科技创新、社会实践、校园文体等活动中,积极参与、开拓进取、取得一定成绩者,按一定程序审核认定,可获得一定量的创新与素质拓展学分。
第二条
学生在校学习期间除课堂内完成必修课、选修课、实践实习环节获得学分外,还必须取得6个以上(含6个)创新与素质拓展学分,其中创新类学分不得低于4个学分,素质类不可低于2个学分,方可毕业。
创新类学分主要是指通过参加各级各类学科及科技竞赛活动,参与或主持完成科研课题,发表学术论文,获得发明专利,参加开放实验室活动,参加创新创业训练项目,听取或主讲科技学术讲座等获得的学分。素质拓展学分主要是指通过参加各级各类文化竞赛活动,听取或主讲文化讲座,发表文章,参加社会实践活动,取得各类技能资格证书等获得的学分。
第二章 创新类学分认定标准
- 个人或集体参加由政府部门、专业学会、行业协会、社会团体组织的各级各类学科及科技竞赛活动。
- 获国家级三等奖或优秀奖及其以上(含国际级),记6学分,由学校推报参加国家级竞赛且经过至少一级赛程(进入复赛)但未获奖记2学分。
- 获省级一等奖及其以上,记6学分,获二等奖记5学分,获三等奖或优秀奖记4学分,由学校推报参加省级竞赛且经过至少一级赛程(进入复赛)但未获奖记1学分。
- 获校级一等奖及其以上,记3学分,获二等奖记2学分,获三等奖或优秀奖记1学分,报名参加校级竞赛且经过至少一级赛程(进入复赛)但未获奖记0.5学分。
- 获院级一等奖及其以上,记0.5学分,获二等奖记0.3学分,获三等奖或优秀奖记0.2学分,参加者记0.1学分。
若比赛奖项按名次设置,则第1-3名参照一等奖,第4-6名参照二等奖,第7-10名参照三等奖。同一项目在不同级别的竞赛中,以最高参赛级别获奖情况记学分;在同一项目中同时获个人和集体奖者,按高分奖项记分;同一竞赛不同项目同时获奖者,学分可以累加。
参加由学校或学院组织的各种赛前专业培训需出示有效证明加0.1分/次。
- 参与教师科研课题的研究。
- 参与教师在省(部)级以上立项的科研课题研究记6学分/项。
- 参与教师在地市级立项的科研课题研究记4学分/项。
- 参与教师在校级立项的科研课题研究记2学分/项。
- 参与教师与企事业单位合作的科研课题研究记2学分/项。
- 由学生主持研究并完成科研课题。
- 主持研究并完成省(部)级以上各类科研课题,项目负责人记6学分/项,参与者记4学分/项。
- 主持研究并完成地市级各类科研课题,项目负责人记5学分/项,参与者记3学分/项。
- 主持研究并完成校级各类科研课题,项目负责人记3学分/项,参与者记2学分/项。
- 主持研究并完成与企事业单位合作的各类横向科研课题,项目负责人记3学分/项,参与者记2学分/项。
- 主持研究并完成院级各类科研课题,项目负责人记2学分/项,参与者记1学分/项。
同一课题以最高获得奖项作为学分认定标准,不重复认定。
4.在各类正式出版的报纸、学术期刊上发表本专业相关学科学术论文。
- 在国家级报纸、学术期刊上发表论文,独立或第一作者记6学分,合作者记3学分。国家级论文指国家级专业学会、中国科学院、中国工程院及国家知名重点大学(“985”工程或“211”工程)主办的学报和国家综合大报理论版面发表的本专业学术技术论文或被权威检索系统(SCI、SSCI、CSSCI、EI、ISTP)收录的学术论文。
- 在省级报纸、学术期刊或非国家重点建设高校所办专业性学术刊物上发表学术性文章或论文,独立或第一作者记4学分,合作者记2学分。
同一篇文章以发表的最高级刊物作为学分认定标准,不重复认定。
- 获得专利。
申请国家发明专利并被批准,第一发明人记6学分/项,其他发明人记4学分/项;申请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并被批准,第一设计人记4学分/项,其他设计人记2学分/项。 - 参与科学研究、技术开发并通过教育或科技主管部门鉴定为国际或国内领先或者先进科研成果的负责人记6学分/项,合作者记4学分/项;参与科学研究、技术开发获得地市级以上科研成果奖励的负责人记6学分/项,合作者记4学分/项。
- 参加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
- 主持研究并完成省(部)级以上创新创业训练项目,项目负责人记6学分/项,参与者记4学分/项。
- 主持研究并完成校级创新创业训练项目,项目负责人记4学分/项,参与者记2学分/项。
- 主持研究并完成院级创新创业训练项目,项目负责人记2学分/项,参与者记1学分/项。
- 参加开放实验室活动。(四年限2学分)
指导(实验)教师可根据学生参加实验室实践活动时间、完成实验量的大小,开取相关证明方可加分。 - 听取(主讲)各种科技、学术讲座或报告。
- 听取校级(院级)科技、学术讲座或报告,记0.1学分/次。
- 主讲校级科技、学术讲座或报告,记0.5学分/次。
- 主讲院级科技、学术讲座或报告,记0.25学分/次。
(上述具体活动加分细则见附则1)
- 参加学校推荐选派的赴境外参加社会实践、学术交流、社会调研等活动,经学校相关部门认定合格,达到中方和外方培养要求的,记2学分。
- 寒假回母校宣传的实践活动,并有相关证明,记0.5学分。
第三章 素质拓展类学分认定标准
- 听取(主讲)各种文化讲座或报告,包括中北大讲堂、人文素质报告等。
- 听取校级(院级)文化讲座或报告,记0.1学分/次。
- 主讲校级(院级)文化讲座或报告,记0.5学分/次。
- 非专业学生个人或集体参加各级各类文化竞赛或活动。
- 参加学院组织的各种文体比赛获奖者可按一等奖0.5学分,二等奖0.3学分,三等奖0.2学分。
- 参加学校组织的各种文体比赛获奖者可按一等奖0.8学分,二等奖0.6学分,三等奖0.5学分,参加但未获奖者可由相关部门按照排练或训练时间给与相应的学分,上限每年0.5分。
- 参加省级文体比赛为学校争得荣誉者可按省一等奖2学分,省二等奖1.5学分,省三等奖1学分,参加但未获奖者可由相关部门按照排练或训练时间给与相应的学分,上限每年0.5分。
- 参加国家级文体活动为学校争得荣誉者可按全国一等奖3学分,二等奖2.5学分,三等奖2学分,参加但未获奖者可由相关部门按照排练或训练时间给与相应的学分,上限每年0.5分。
若比赛奖项按名次设置,则第1-3名参照一等奖,第4-6名参照二等奖,第7-10名参照三等奖。同一项目在不同级别的竞赛中,以最高参赛级别获奖情况记学分;在同一项目中同时获个人和集体奖者,按高分奖项记分;同一竞赛不同项目同时获奖者,学分可以累加。
- 在各类正式出版的报纸、期刊、杂志上发表非本专业学术性文章。
- 在国家级报纸、期刊、杂志上发表文章,独立或第一作者记2学分/篇,其他合作者记1学分/篇;
- 在省级报纸、期刊、杂志上发表文章,独立或第一作者记1学分/篇,其他合作者记0.5学分/篇;
- 在校级报纸、期刊、杂志上发表文章,独立或第一作者记0.5学分/篇,其他合作者记0.2学分/篇。
- 在院级报纸、期刊、杂志上发表文章,独立或第一作者记0.3学分/篇,其他合作者记0.2学分/篇。
同一篇文章以发表的最高级刊物作为学分认定标准,不重复认定。
- 参加学校组织的暑(寒)假期“三下乡”社会实践活动,并取得年度优秀社会实践成果的,记1学分。
- 在校期间获得各类技能资格证书。
- 参加全国高等学校非计算机专业计算机等级考试、全国普通话水平测试考试(二级乙等以上,不包括二级乙)、健美操、跆拳道、钢琴、电子琴等各类全国考级获得相应证书者,每个证书记0.5学分。(不包括啦啦操等级证书)
- 非英语专业学生通过全国大学英语六级考试者、英语专业学生通过专业八级者,每个证书记1学分;通过雅思(6分)、托福(80分)等考试的每个证书记2学分。
第四章 认定程序及办法
- 创新与素质拓展学分的认定由各学院具体负责,教务处、校团委进行复核。
- 创新与素质拓展学分的认定要履行学生自主申请、班级(团支部)审核、学院审核、学校复核、公示、填报成绩、保留档案的流程。
- 创新与素质拓展学分的认定中留级、参军入伍、出国、转专业的同学按现所在班级进行统计,转学院的同学需找原学院开出有效证明,予以认定。
认定证明条件 - 主讲各类讲座、报告,由主办单位出具证明,予以认定。
- 参加各类学术科技竞赛、文体比赛以及获得专利、技能等资格证书,以证书原件为证,予以认定。
- 参加赛前专业培训,以主办单位出具的培训合格名单为证,并加盖公章,予以认定。
- 发表论文和文章,以报纸、杂志、期刊等原件为证,予以认定。
- 参加教师科研课题以及学生自主主持并完成科研课题以课题结题报告书或合同书中的参与人员清单(需盖章后)为证,予以认定。
- 获鉴定为科研成果或获得科研成果奖的以证书原件为证,予以认定。
- 参加并完成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以主办单位出具的项目成果证明为证,予以认定。
- 参加开放实验室活动并有具体的项目,以指导(实验)教师出具的证明为证,予以认定。
- 参加学校推荐选派的赴境外社会实践、学术交流、社会调研等活动,以派出单位出具的鉴定意见为证,予以认定。
- 参加学校组织的“三下乡”、“母校宣传”社会实践活动,并获得年度优秀社会实践成果,以主办单位评选结果为证,予以认定。
在创新与素质拓展学分认定过程中,凡提供虚假证明、证书等材料者,一律不予认定。
第五章 成绩管理
每学期,各学院需统一进行创新与素质拓展学分登记。学生毕业时,由各学院专人负责汇总、登录成绩,按照要求达到6个学分(素质2分+创新4分)的学生方可毕业,并随学生成绩归档,达不到6学分的学生不允许毕业。
第四章 附 则
创新类学分具体加分活动
加分类别 | 加分理由 | 分数 |
---|---|---|
院级获奖 | 科普知识竞赛 | 一等奖及其以上0.5 二等奖0.3 三等奖或优秀奖0.2 参加初赛未进复赛并有参赛证明0.1 |
校级获奖 | 刘鼎杯;互联网+;中北大学数学竞赛;中北大学(模拟)数学建模大赛;中北大学(模拟)电子设计大赛;中北大学机器人大赛;中北大学程序设计大赛;西门子杯中国智能制造创造赛;绿色化工;三维数字建模等 | 一等奖及其以上3 二等奖2三等奖或优秀奖1 经过至少一级赛程(进入复赛)未获奖凭活动主办方出具的有效证明加分0.5 参加初赛未进复赛并有参赛证明0.2 |
省级获奖 | 全国电子设计大赛(山西赛区);山西省大学生电子设计大赛;全国数学建模竞赛(山西赛区)华北五省机器人大赛;(山西赛区)山西省大学生机器人大赛;蓝桥杯全国软件和信息技术专业人才大赛;(山西赛区)全国兵棋推演大赛(山西赛区)兴晋挑战杯创业计划大赛Ican创新创业大赛 | 一等奖及其以上6 二等奖5 三等奖或优秀奖4 经过至少一级赛程(进入复赛)未获奖凭活动主办方出具的有效证明加分1 |
获国家级奖(含国际级) | 全国大学生英语竞赛;全国大学生数学竞赛;“外研社杯”英语演讲比赛;全国数学建模大赛;全国电子设计大赛;华北五省机器人大赛;国际水中机器人大赛;美国数学建模大赛;蓝桥杯全国软件和信息技术专业人才大赛;(全国总决赛)中国机器人大赛暨RoboCup公开赛 赛博特杯-全国大学生物联网创新应用设计大赛全国大学生智能互联创新大赛建行杯-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中国国际飞行器设计挑战赛 | 一等奖及其以上6 二等奖6 三等奖或优秀奖6 参加初赛未进复赛并有参赛证明0.2 |
参与教师科研 | 在校级立项或与企事业单位合作的科研课题 2学分/项在地市级立项的科研课题4学分/项 在省(部)级以上立项的科研课题 6学分/项 学生主持完成科研项目 | 主持研究并完成省部级(含横向课题)以上各类科研课题负责人6学分/项;参与者4学分/项 主持研究并完成地市级各类科研课题负责人5学分/项;参与者3学分/项 主持研究并完成校级各类科研课题负责人3学分/项;参与者2学分/项 主持研究并完成与企事业单位合作的各类横向科研课题,负责人3学分/项;参与者2学分/项 主持研究并完成院级各类科研课题负责人2学分/项;参与者1学分/项 |
论文发表(按最高级刊物加分)及专利 | 国家级报纸、学术期刊独立或第一作者6合作者3 省级报纸、学术期刊或非国家重点建设高校所办专业性学术刊物 独立或第一作者4合作者2 申请国家发明专利并被批准 第一发明人6其他发明人4 申请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并被批准 第一设计人4其他设计人2 | |
实验开放性实验 | 完成实验并按时上交报告 | 4年上限2分 |
听取(主讲)各种科技,学术讲座及报告 | 听取校级(院级)科技,学术讲座或报告0.1学分/次 主讲校级科技,学术讲座或报告0.5学分/次 主讲院级科技,学术讲座或报告0.25学分/次 | |
参与科学研究,技术开发 | 国际或国内领先或者先进科研成果奖励 负责人6学分/项;参与者4学分/项 地市级以上科研成果奖励 负责人6学分/项;参与者4学分/项 | |
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 | 主持研究并完成省(部)级以上创新训练项目负责人6学分/项;参与者4学分/项 主持研究并完成校级以上创新训练项目 负责人4学分/项;参与者2学分/项 主持研究并完成院级以上创新训练项目负责人2学分/项;参与者1学分/项 | |
英语趣味主讲人选拔 | 0.2/0.3/0.5 | 初赛/复赛/决赛 |
模拟面试大赛 | 0.1/0.2 | 初赛/决赛 |
绿色化工 | 0.1 | 初赛 |
三维数字建模 | 0.2 | 初赛 |
附件一特殊说明:美国数学建模大赛
- Outstanging winner(特等奖) 6
- Finalist(特等奖提名) 6
- Meritorious winner(一等奖) 6
- Hunorable mention(二等奖) 6
- Successful participant(成功参赛奖) 2
- Unsuccessful participant(不成功参赛) 0
素质拓展类具体活动加分细则(附件二):
- 设置等级的项目
加分类别 | 加分理由 |
---|---|
运动会 啦啦操比赛 “栋梁杯” “新生杯” “手语操” 国防知识竞赛; 电子商务大赛 宿舍文化大赛 五四新闻奖 各种摄影比赛 辩论赛(每班限6人) 趣味运动会 羽毛球比赛 门卡设计大赛 无线电测向锦标赛; 无线电测向公开赛; 排球比赛 | 国家级获奖 一等奖3二等奖2.5三等奖2 省级获奖 一等奖2二等奖1.5三等奖0.5 校级获奖 一等奖0.8二等奖0.6三等奖或优秀奖0.5 院级获奖 一等奖0.5二等奖0.3三等奖或优秀奖0.2 |
听取(主讲)各种文化讲座及报告(包括中北大讲堂、人文素质报告等) | 听取校级(院级)文化讲座或报告0.1学分/次 主讲校级(院级)文化讲座或报告0.5学分/次 |
- 未设置等级的项目
项目 | 分数 |
---|---|
国旗班 | 0.5 |
足球队、篮球队、排球队等 | 0.5 |
运动会训练100小时 | 0.5 |
军训合唱(参加未入选加0.2分) | 0.5 |
12.9长跑 | 0.1 |
炮火库征文 | 上交文章0.1 优秀征文0.2 |
运动会开幕式(不累加) | 校级0.5 省级1 |
礼仪队 | 0.5 |
舞蹈队 | 0.5 |
中北大学艺术团 | 0.5 |
无线电测向技能训练 | 0.2 |
宿舍文化大赛(校园厨艺大赛) | 0.5/0.3/0.2/0.1 一等/二等/三等/参赛 |
就业知识竞赛 | 0.5/0.3/0.2/0.1 一等/二等/三等/参赛 |
普译奖 | 1 |
山西省毕业学年大学生创业培训合格证书SIYB | 0.5 |
- 认证类
项目 | 分数 |
---|---|
非英语专业学生通过全国大学英语六级考试 国际人才英语考试 | 1.0 |
英语专业学生通过专业八级 | 1.0 |
通过雅思、托福、GRE等考试 | 2.0 |
英语四级,计算机等级(可叠加)健美操、跆拳道、钢琴、电子琴、无线电等各类全国考级获得相应证书者 | 0.5 |
- 发表文章
项目 | 独立作者 | 合作者 |
---|---|---|
国家级报纸等 | 2 | 1 |
省级报纸等 | 1 | 0.5 |
校级报纸等 | 0.5 | 0.2 |
院级报纸等 | 0.3 | 0.2 |
- 社团活动
图书馆、社团联合会盖章,按院级加分;学校盖章,按校级加。 - 加分限制
创新类小票累计加分上限为2分(每年),超过不累加;一次活动的小票只加一次的分,同样的小票不叠加;参加篮球队、足球队、排球队、运队会100小时训练的累计加分上限为1.5分(4年),参加两个以内各加0.5分,第三个加0.3分,第四个加0.2分,参加四个以上不加分。 - 肯定不加分的项目
- 团日活动;
- 优秀辩手;
- 早操;
- 个人荣誉(如“优秀班干部”“志愿者”“裁判”);
- 所有活动的组织者;
- 院党课校党课;
- 工作性文章;
- 各种晚会演出;
- 啦啦操等级证书;
- 我爱竞赛网上的各种比赛;
- 书香班级;
- 优良学风班级;
- 青志活动答辩
注:每年可根据学校情况商议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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