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学[2011]13号)
第一章 总则
- 第一条 评选“优良学风班”旨在引入竞争机制和激励机制,引导广大学生勤奋学习,勇于实践,攀登科学高峰,争做新世纪优秀人才。
-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班级是指由学校统一编定的本科生集体。
- 第三条 凡符合本办法第二条的本科生班级,均可申请参加“优良学风班”评比。
第二章 评选标准
- 第四条 班级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积极开展理论学习,注重组织建设,定期开展组织活动。全班学生在思想、学习、生活上互相帮助,班级凝聚力强。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努力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践行科学发展观;
二、全班学生能认真上好德育课和政治理论课,积极参加校、院组织的政治学习、形势政策教育及其它思想政治教育活动;
三、全班学生自觉重视养成教育和自我教育,遵纪守法,不断提高思想素质和品德修养,养成良好的行为规范,讲文明、懂礼貌、关心集体、尊敬师长、团结互助。
- 第五条 班级学风建设目标明确、制度健全、措施得力。
一、班级内班干部以身作则,善于管理,班级管理制度键全,工作有目标、有计划、有总结并有书面材料;
二、班级能积极参加校、院组织的各项活动,并取得一定成绩,每学期班级至少组织一次全班性的集体学习或竞赛活动;
三、班级学生早操、上课及集体活动等出勤率高,不旷课、不迟到、不早退;
四、班级有健全的宿舍卫生管理制度,学生个人卫生习惯良好,自觉遵守宿舍管理规定,无违章用电、用火等现象;
五、班级定期召开班会,每月不少于一次,并有书面报告。
- 第六条 班级学风严谨,学生学习日的明确,态度认真,学习气氛浓厚,勤奋学习,能较好地完成各项学习任务:
一、全班学生学期考试成绩均分、优秀率、国家英语四级达标率在同年级本专业中名列前茅;
二、学生干部和学生党员个人平均成绩优良;
三、全班学生考试成绩不及格率低;
附:计算办法:
全班本学期平均成绩=∑本学期个人综合素质测评专业理论素质成绩/班级总人数
全班学生本学期学习优秀率=本学期班级均分80分以上人数/班级总人数 ×100%
全班学生本学期考试不及格率=本学期班级学生不及格总门次/ (班级总人数×本学期课程总科目)×100%
班干部本学期学习平均成绩=∑本学期班干部综合素质测评专业理论素质成绩/班干部总人数×100%
第七条 重视素质教育,能积极参加各级各类科技文化活动、竞赛以及学术研究等;能积极营造良好的氛围,自觉提升全班学生综合素质。
- 第八条 学生认真遵守校规校纪,加强自我教育、自我管理,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其所在班级本学期“优良学风班”评选资格:
一、班级有学生受到学校行政记过及以上处分或班级有学生受到两人次及两人次以上行政记过以下违纪处分的;
二、班级学生考试中有作弊现象发生的;
三、班级发生重大恶性事故的;
四、班级生均不及格门次超过1门次的;
五、全班学期考试成绩均分低于70分的。
第三章 评选时间、比例及要求
- 第九条“优良学风班”每学期评选一次,名额不超过同一年级学生班级总数的25%。
- 第十条 “优良学风班”评选时间在下一学期初。
- 第十一条 评选程序
一、各学院学生工作领导小组按照评选办法,组织本学院班级进行申报,资格审核后确定本学院获奖班级的名单,将获奖学班级名单向全院学生进行公示,公示期自名单公布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公示后将结果上报学生工作部(处);
二、学生工作部(处)对各学院上报的班级名单进行审核,并将获奖名单在全校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期自公布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对不符合条件的班级直接取消获奖资格,缺额不递补;
三、学生工作部(处)将校级公示后的评选结果报校学生工作领导组审定,确定最终获奖名单。
第四章 奖励办法
- 第十二条 被评选为“优良学风班”的班级将由学校授予荣誉称号,颁发奖状、奖金,奖金额度为每班500元,用于班级建设。
- 第十三条“优良学风班”的评选结果将作为参评“先进班集体”的必要条件。
第五章 附 则
- 第十四条各学院可以结合本院实际情况制订评选细则并报学生工作部(处)备案。
- 第十五条在评选过程中,各级组织一定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如发现弄虚作假现象,除追回已授予的相应荣誉称号和奖励之外,还将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 第十六条 本办法自2011年9月开始执行。
- 第十七条 本办法解释权在学生工作部(处)。
中北大学先进班集体评选办法
(校学[2011]14号)
第一章 总则
- 第一条本办法所称班级是指由学校统一编定的本科生集体。
第二章 评选标准
- 第二条 班级风气好。全班学生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关心国家大事,热爱党、热爱祖国、热爱人民,自觉维护社会稳定和国家尊严,主动学习政治理论。全班学生积极上进、乐于助人、闭结协作、热爱集体、朝气蓬勃、举止文明、行为规范、遵守社会公德,有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
- 第三条 学习成绩好。全班学生学习日的明确,学习态度端正,专业思想稳定,刻苦学习文化知识,努力完善自己的知识结构,有勤奋、严谨、求实、创新的优良学风,不及格课程少,各科考试成绩领先。
- 第四条 遵纪守法好。全班学生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组织纪律性强,学年内全班学生无违纪行为,没有安全事故发生。
- 第五条 文体卫生好。全班学生积极参加各种有益于身心健康的文体活动,坚持体育锻炼,达到大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环境意识好,注重校园与宿舍内外环境卫生,积极参与创建“文明宿舍”活动。
- 第六条 社会实践好。全班学生热爱劳动,积极参加校园绿化和社会实践活动,并能结合专业特色,认真开展形式多样的科技竞赛、社会调查及社会公益等活动,积极服务社会。
- 第七条 学生骨干作用发挥好。班团干部团结一致,相互协作,能结合班级实际情况制订工作计划,真抓实干,出色完成各项工作任务。班团干部能严于律已,以身作则,热心为同学服务,具有无私奉献精神,各方面表现突出,在学生中有较高的威信。学生党员政治立场坚定,方向明确,在德、智、体、美等方面能起到模范带头作用。
- 第八条 班主任工作好。班主任热爱学生工作,关心、爱护学生,能经常深入到学生中去,了解情况,掌握学生思想动态,有针对性地做好学生的思想政治工作和日常教育、管理、引导工作,有强烈的事业心,师德高尚,在学生中有感召力,工作成绩显著。
第三章评选时间、比例及要求
- 第九条 “先进班集休”每学年评选一次,在每年9月一10月进行。
- 第十条 “先进班集体”名额不超过全校学生班级总数的15%。
- 第十一条 “先进班集体”获奖班级需取得同一学年两次“优良学风班”称号。第十二条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先进班集体”申报资格:
一、本学年内班级有学生受到学校行政处分;
二、本学年内班级出现重大安全事故。
第十三条评选程序
一、各学院学生工作领导小组按照评选办法,组织本学院班级进行申报,进行资格审核并确定本学院获奖班级的名单,将获奖学班级名单向全院学生进行公示,公示期自名单公布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将最终结果上报学生工作部(处);
二、学生工作部(处)对各学院上报的班级名单进行审核,并将获奖名单在全校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期自公布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对不符合条件的个人直接取消获奖资格,缺额不递补;
三、学生工作部(处)将最后的评选结果报校学生工作领导组审定,确定最终获奖名单。
- 第十四条向国家和省推荐的“先进班集体”,应从校“先进班集体”中产生。
第四章 奖励办法
- 第十五条 “先进班集体”由学校颁发奖状,校级、省级、国家级“先进班集体”分别奖励1000元、1500元、2000元作为班级建设费,以最高限奖励。
第五章 附 则
- 第十六条 各学院应根据本院特点和实际情况在上述评选办法的基础上制定选细则并报学生工作部(处)备案。
- 第十七条 在评定过程中,各级组织一定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如发现弄虚假现象,除追回已授予的相应荣誉称号和奖励之外,还将追究有关当事人的责任。
- 第十八条本办法自2011年9月开始执行。
- 第十九条本办法解释权在学生工作部(处)。
2020-2021年学分统计查不出来,我学号1905041537